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H2021-016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口)
预算金额:1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
采购需求: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审批局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 CA (线下办理:地址朝阳大街899号同美酒店B座1116),电话 16631251209\17736285662。线上办理:“登录河北CA”官网进行在线办理。线上办理有一个对应的审核时间以及邮寄时间,一般河北省内4-5天,线下当下可以做出U盾,同时绑定。建议第一次办理来线下)。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投标人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招标文件格式(.bdzf)。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本项目各标段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中街418号
联系方式:0312-8092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圣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2室
联系方式:0312-6783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新帅
电 话:0312-678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