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新业态拓展新消费促进南京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市委市政府“四新”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南京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整合城乡资源、加快载体建设,培育新兴业态、扩大产品供给,创新消费模式、繁荣夜间经济,完善服务设施,不断优化文旅消费环境。实施精准营销战略,大力聚焦国内市场,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形成以国内市场为主体、国内国际市场双促进的市场格局。坚持党政统筹,引导社会参与,完善发展机制,实现全民共建共享,把南京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品丰富、环境优良、美誉度高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城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新兴产业,拓展消费领域
1.鼓励文化创意产业。探索建设区域设计中心,促进创意设计与建筑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高端融合。加大对动漫游戏、传媒娱乐、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及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等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南京旅游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扶持电子竞技产业。支持在南京举办国家级高水平电子竞技大赛,扶持电子竞技产业龙头企业,提升南京城市电竞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南京体育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3.发展文艺影视产业。加快南京影视公共服务平台和一批小剧场建设,支持南京原创和重大题材艺术精品创作。鼓励演出多元化发展,支持景区(旅游度假区)开发优质演艺项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南京旅游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引导旅游民宿产业。支持打造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安全要求和包含南京本土文化元素的特色精品旅游星级民宿;提升乡村旅游民宿服务水平,培育都市旅游民宿品牌。(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5.培育特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鼓励开发彰显文学之都气质的旅游项目。支持引进大型国际性体育赛事,扩大南京国际马拉松等品牌赛事影响力。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工业旅游区,扶持研学旅游、特色自驾、房车旅游、低空飞行和长江游轮、国际邮轮等旅游产品开发。(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南京旅游集团、市文投集团、南京体育集团等相关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6.壮大会奖旅游产业。依托我市会奖设施资源,鼓励吸引更多国内外大型会议、展览和大型企业奖励旅游落户南京,提高南京会奖旅游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贸促会、南京旅游集团、市文投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支持发展数字文旅产业。支持自主研发线上文化和旅游科技产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应用。大力发展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数字文旅消费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南京旅游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加快载体建设,扩大产品供给
8.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长江路文化和旅游集聚区、牛首山金陵小镇、栖霞山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区、栖霞山国际邮轮母港、评事街历史风貌旅游街区等新型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紫东地区和六合、高淳等地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整合。实施“城市文学坐标计划”,推进文学之都基础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南京旅游集团、市文投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鼓励和支持各级文化产业园区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开发建设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等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制定土地支持和相关优惠政策。促进非遗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意设计,支持在园区开发制作优秀健康网络艺术作品,打造南京文化IP。(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文投集团、南京旅游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0.加强文化和旅游节庆资源整合。提升南京文化旅游节品牌效应和市场活力,支持组织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旅消费体验和特色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继续办好南京森林音乐会、南京文化艺术节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持续打造“遇见夜金陵”文艺品牌。深化“南京读书节”品牌阅读活动,增强“数字阅读”新体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南京旅游集团、市文投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以创建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为抓手,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进一步发展创意休闲农业,继续提升“农业嘉年华”品牌。支持开发养生、养老、康体等新型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深化创建示范,促进融合发展
12.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动不同种类文旅消费场所和集合多种业态的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深化文化消费试点,研究制定扶持精品文旅展陈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引进顶级文化演艺活动。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性项目建设,到2022年,建成2—3个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南京特色文旅商品开发和南京特色文旅商店、南京特色文旅商品街区建设。加快培育高品位步行街区,推动老字号品牌集聚区“商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各类减免、打折、积分奖励和消费补贴等惠民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南京旅游集团、市文投集团、南京体育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3.继续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景区、特色小镇等创建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创建省级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牛首山文化旅游区、玄武湖公园等争创国家5A级景区;鼓励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等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创建一批国家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市级文旅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4.深入推进“博物馆之城”创建。有序推进南京博物院故宫馆、南京名人馆、南京世界文学博物馆、南京党史馆等文博场馆建设和渡江胜利纪念馆、梅园新村纪念馆、江宁织造博物馆等展陈工程提升。加大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力度,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群。加快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举办沉浸式情景小剧场演出和特色文博展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活跃夜间经济,打造特色品牌
15.扩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供给。支持开发具有南京特色的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南京特色的夜间文化和旅旅消费景区、休闲街区,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6.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特色品牌。支持开发长江夜游、城墙夜游、博物馆夜游、街区夜游以及24小时书店品读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品牌。支持开发乡村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和城市特色民宿品牌。鼓励文博场馆优化夜间开放时间,完善夜间餐饮、购物及公共交通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17.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支持市区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实施达标工程,提升文旅消费场所和机场车站等城市窗口地区多语种服务水平,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支持在新建居民小区合理配置文化服务设施。支持把文旅消费有机嵌入更多消费场所,打造群众身边的文旅消费网点。建立假日旅游和高峰区大客流预警系统,动态优化调整公共交通保障。鼓励“南京环城游”提档升级和运营线路优化,增开乡村旅游直通车。推进重点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5G建设,到2022年,实现全市文旅消费场所4G/5G网络和互联网售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8.提升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水平。完善博物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等消费设施,推进文旅消费场所支持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系统建设,推进移动支付在文旅消费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到2022年,全市高等级热门景区、热门文博场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9.完善智慧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南京智慧旅游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南京)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南京特色文旅商品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扩大“南京礼道”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南京旅游集团、市文投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0.推动文旅行业提档升级绿色发展。鼓励高星级旅游饭店发展,推进“绿色旅游饭店”创建。推进旅行社星级评定,扶持一批高星级旅行社。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创新升级,创建省级“绿色网吧”。(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拓展消费市场,创新消费模式
21.创新文化旅游消费模式。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建立南京特色文旅商品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联盟。推进落实国家免税店政策,建设一批有南京特色市内免税店,在机场口岸设立市内免税店离境提货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南京旅游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2.稳步开拓入境旅游市场。优化布局南京旅游境外推广中心,构建南京文旅境外精准营销网络,促进南京文旅产品销售和品牌宣传。支持禄口国际机场开通国际新航线和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七)强化行业监管,优化消费环境
23.加强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对文旅企业和旅游客运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加强演出票务管理平台建设,探索经营性演出市场在线监管。(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4.强化信用监管。积极推进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和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消费者网上维权机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5.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模式,提供多元化文旅消费信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金融业务,发行文旅消费联名信用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文旅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发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为消费信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营管部)
三、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政企合力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市宣传、发改、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强化政策研究和工作统筹协调。加强文化和旅游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7.加大政策扶持。推动政府部门举办重大会展活动市场化改革,实施“一会一策”“一展一策”。支持推动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探索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进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营管部、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8.加强舆论宣传。研究制定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舆论宣传方案,有效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