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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新“十条”规范全市药品零售行业

2021-11-19

  为落实好药店创文工作,近日,襄阳市市场监管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全市药品零售行业十大规范,拟印制3200份并按照每家药店三张,每年一张的标准分发给市区药店。
  全市药品零售行业十大规范具体如下:
  一是十大规范所有内容针对全市所有药品零售行业,确保监管措施全覆盖,主体责任全落实。
  二是自觉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三是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认真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和含麻黄碱特殊药品销售的规定。
  四是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质量安全可追溯。
  五是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六是诚信经营,履行法定义务,杜绝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是做好优质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仪容仪表规范;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认真对待公众投诉并及时处理反馈,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是设置禁烟标识,维持好公共场合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保”,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九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十是自觉接受药品监督部门及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市局药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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