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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政

2021-11-10

  日前,南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围绕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建设、推进跨境电商人才体系建设等5方面提出21项具体措施。
  具体包括:
  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对在南阳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平台或服务型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后首个整年度在南阳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5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在南阳海关申报业务的电商企业,年进出口总额超过800万美元、1500万美元、3000 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分别按照1美元补助0.03元人民币、 0.05元人民币、0.06元人民币、0.07元人民币标准给予扶持,其中存量企业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其年进出口额较上年增加部分, 按照每增加100万美元再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每个企业累计扶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设立海外分公司或展销中心。对在我市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设立海外分公司或展销中心,且单个海外分公司或展销中心线上年交易额超过300万美元的,每设立一个分公司或展销中心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发展跨境电商园区。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发展特点,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聚合优势资源,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商产业集聚园区。对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经营满一年、园区办公面积在 10000平方米以上、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达到30家以上,且年交易额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园区主办方10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园区资金扶持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发展跨境电商培训孵化基地。对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经营满一年以上、办公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孵化跨境电商企业不少于6家,且年培训跨境电商人才600人以上的培训孵化基地,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基地主办方10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基地资金扶持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或基地开展示范创建。对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的园区或基地,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人民币;对获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的园区或基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获批市级跨境电商示范的园区或基地,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同一主体,获批上述三项荣誉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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