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冈山市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吉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努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井冈山市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8月9日,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井冈山市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焦学军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山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一是完成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对电站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拆除了象山庵、滩头2座小水电站,完成了井冈冲水电站整改,因井冈冲水电站在我市的特殊地位,请示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将井冈冲列入了保留类项目;二是有效解决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突出问题,对草头洲和尹亚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提升改造,草头洲生活垃圾填埋场已达到二级标准,尹亚生活垃圾填埋场达到一级标准。
2.实施了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一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认识长江十年禁捕的必要性、持久性,按照省、吉安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井冈山市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2 月下发了《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井府办字〔2020〕210 号),调整由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焦学军同志任组长的井冈山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张春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井冈山市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深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我市研究制定了《井冈山市禁捕“利剑行动”专项执法实施方案》,下发了《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冈山市禁捕“利剑行动”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井府办字〔2020〕128号),组织开展了井冈山大鲵自然保护区禁捕专项执法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等4个专项执法行动。
3.赣江干流区域非法占用岸线码头整治。我市地处赣江源头,未涉及赣江干流区域岸线码头,不存在赣江干流区域非法占用岸线码头整治问题。
4.开展了废矿物油污染整治排查工作。按照吉安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4月21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市废矿物油污染整治工作的函》的工作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废矿物油污染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了自查自纠。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对照媒体反映的问题开展了一次全面系统排查。经排查,暂时未发现废矿物油流入我市无资质或环保技术不过关的小企业,甚至直排入江的现象。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防患于未然,我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管理。三是制定了整改措施。⑴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环保意识,加强行业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作为或监管不力的职能部门将给予严肃追责。⑵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形成长江大保护和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⑶加强社会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鼓励社会参与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井冈山市发改委0796-6890993。
4.开展了政策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吉安市长江办《关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要求,井冈山市长江办、市司法局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集中专项清理工作。经核查我市无清理文件。
5.做好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编制工作。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并申报了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绿色发展示范工程等12个2020—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建设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按照国家、江西省、吉安市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部署,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加强协调联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持续排查工业、生活、农业面源等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危废处置、尾矿库和违规占用岸线、侵占自然保护区、围湖占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动态台账,不定期随机抽查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把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逐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四是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积极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021年6月30日